为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精神,营造我校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和氛围,增强学生宪法意识,提高学生法制观念,树立良好法律意识,2023年12月6日下午,在第九个中国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我校特邀大冶市公安局罗家桥派出所民警何育鹏警官为高一年级的同学进行普法教育和宣传。
在八十分钟的讲座中,何警官首先通过几条法规政策让同学们对宪法的内容有了初步的了解。之后,何警官针对高中学生的年龄特点,运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和幽默风趣的语言,让高一年级的同学树立法治意识,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避免因为无知而触犯法律。此外,何警官还向高一年级的同学们介绍了如何运用法律来进行自我保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1.预防溺水,不做孤“泳”者
讲座开始,何警官用生动形象的图片,告诉高一学生们:不要野泳,时刻牢记防溺水“六个不”。在场学生深以为然。
2.保护自身,远离人身伤害
讲座中,何警官例举近期发生在大冶周边的刑事案件,充分调动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何警官及时告知高一学子出门在外,切记保护人身安全的方法。
3.珍爱生命,护航成长不“毒”行
何警官秉着“寓教于乐”的理念,通过现场互动问答、PPT展示等方式,形象介绍各类毒品的危害,传授防毒、拒毒小技巧,提高了学生们的识毒、辨毒能力,使得同学们加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更加谨慎交友。
4.向校园欺凌说“不”!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青少年正处于人生关键阶段,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合力,才能护幼健康茁壮成长。何警官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同学们正确认识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要树立起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增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5.法润童心,与法同行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何警官将身边事例娓娓道来,并告诫同学们: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本次法治讲座既有效增强了高一师生的法治观念,也警醒大家勿以恶小而为之,平时养成良好的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在宪法日来临之际,此次讲座,将我国的宪法精神普及到校园的每个角落,很大程度的增强了同学们心中的法律意识,为高一年级的学生们积极的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指明了方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